考生须严格按照我校线上考试相关要求完试流程,严格遵守考场纪律。
(一)试开始至考试结束,考生不遵守考试纪律,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违纪:
1.考生离开拍摄范围。
2.他人进入考试空间。
3.未按要求摆放双机位。
4.未露出眉毛及耳朵,五官不清晰,遮面。
5.考生未打开麦克风、摄像头功能或遮挡摄像头导致拍摄、录制异常(没有录制声音、无故中断);有截屏、录屏、投屏等操作行为。
(二)试开始至考试结束,考生违背考试公平、公正原则,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认定为考试作弊:
1. 由他人冒名代替参加考试;非本人独立完试。
2. 考试空间内出现与考试内容相关的信息(文字、音频、视频等)。
3. 考试空间内出现除主机、辅机外具有发送或者接收信息功能的设备。
4. 保存、传递考试试题及答案。
5. 以不正当手段获得或者试图获得试题答案。
(三)考生有上述行为之一的,取消其初试考试成绩、取消我校校考资格。情节严重者,我校将向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及有关兄弟院校进行通报。凡存在作弊行为,构成犯罪的,将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常州大学艺术类校考(考点)复试考试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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