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报名
请考生于2021年7月15日前请登录楚雄师范学院招生考试网(http://zs.***.cn/)下载专区栏目下载打印《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承诺书》。考生亲笔签名后再将承诺书扫描或拍照为JPG格式的图片用于填写报名信息时上传。
符合报名条件的考生使用手机扫描下面的二维码报名:
“第二学士学位报名二维码”用于考生录入报名信息,录入后请考生扫描“第二学士学位查询打印二维码”输入考生身份证号查询报名信息,如查询出的报名信息完整无误则成功报名。
1.综合考核合格的考生方可参与录取,学校录取行分数优先的原则,在招生计划范围内按照考生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未被所报专业录取的考生,服从调剂且符合条件的,可申请调剂到其它相近相似专业。
2.学校在学校招生考试网公示拟录取学生名单(公示期3天:2021年7月28日-30日)。公示无异议并报云南省教育厅审核通过后,按照相关规定办理录取手续,发放录取通知书。
3.凡被录取的考生入学报到时需提供本人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原件,不能提供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4.入学体检不符合教育部规定者,将根据教育部有关规定取消录取资格或调整至适合专业。
3.新生入学后,因同时具有其他本科或研究生在读学籍以及其他原因而无法在学信网注册学校学籍者,视为放弃入学资格。
1.通过第二学士学位录取的学生,学制两年,属于全日制普通学生,纳入学校本科生学籍管理系统,在校期间不得申请转专业。
2.攻读第二学士学位的学生纳入学校全日制本科生管理体系,所有学生进行集中住宿、统一管理。第二学士学位学生享有全日制本科生的权利和义务,同时须遵守学生管理的相关规章制度。
3.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按相应本科专业执行。
4.第二学士学位教学内容主要包括专业基础课和专业课,不安排专业实习。学校参照《普通高校本科专业类教学质量国家标准》相关要求,制定专门的培养方案和教学计划。
6.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学校发给结业证书;退学的学生,学校发给肄业证明。
7.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以往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现行相关规定办理派遣手续。
8.第二学士学位学生在生均拨款、学生资助、收费等方面参照相应专业本科生执行。
1.学校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在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由招生办公室负责具体实施。学校纪检处负责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进行全程监督。
2.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管理规定,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选拔的原则。
3.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过程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及时向社会公示。
1.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不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也不组织、不委托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有关的补习、辅导、讲座等。
3.本招生简章由学校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若与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规章、规范和上级有关政策规定为准。
咨询电话:0878-3129000(兼传真);0878-3124584
学校招生办公室于2021年7月16日前对报名考生进行资格审核,并将符合条件的考生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核后,在学校招生考试网进行公示(公示期3天:2021年7月17日-7月19日)。
公示结束后,各专业于2021年7月25日前根据专业考核方案组织专家组对考生实行网上远程专业综合面试考核,具体事宜详见《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办法》。
2021年楚雄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考核、录取程序及时间安排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