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于2021年3月27日之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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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成都东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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