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的政考意见和体检信息均采用四川省教育考试院统一采集的信息。
(一)录取原则
1、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
2、考生必须参加文化考试和综合测试后方具有录取资格。学校根据考生文化成绩,按报考总人数的90%划定低控制线。
3、加分政策
我校对下列地区的少数民族考生享受总分加20分的照顾政策。
三州:凉山州、甘孜州、阿坝州;
十七县:峨边县、马边县、米易县、盐边县、石棉县、北川县、平武县、汉源县、宝兴县、兴文县、宣汉县、叙永县、古蔺县、筠连县、珙县、屏山县、荥经县;
两区:攀枝花市仁和区、乐山市金口河区。
4、录取规则
普高类报考普通类专业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50%与综合素质面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文化考试成绩高低,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中职类考生和普高类报考美术类的考生:文化考试成绩的50%与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加为其成绩总分。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确定其录取低控制线。学校在达到低控制线及政考、体检合格的考生中,按照考生成绩总分(总分相同,先依据职业技能测试成绩高低,若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相同,则比较文化考试成绩,若文化考试成绩相同,则依次比较语文、英语、数学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提出入选考生名单,经学校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定后确定拟录取考生名单。
5、录取过程中若出现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不平衡,学校可按照实际报考学生情况在计划范围内平衡计划类别和专业计划。对服从专业调剂的未被录取考生,可根据考生类别和专业志愿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到计划未完成的专业。单独招生未完成计划转为普通高考招生计划。
(二)学校将各类别、各专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和拟录取考生名单于4月7日-4月11日在学校网站公示5天,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满后,学校将拟录取考生名单于2021年4月12日中午12点之前上报四川省教育考试院核准备案,办理相关录取手续,并由学校发放录取通知书(通知书具体寄发时间以学校网上通知为准)。
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愿意放弃录取的考生,于指定时间内由考生本人携准考证和身份证原件到学校签署放弃录取的书面文件。在拟录取考生名单公示期间,如有考生自愿申请放弃录取,则在录取低控制线上未录取考生中,按照总成绩由高到低递补。
(三)免试录取办法
在校期间参加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二、三等奖和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主办或联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得一等奖的中职应届毕业生,和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由我校考核公示,并在教育部高考平台公示后,可免试录取。所有符合以上条件的考生均须于2021年3月27日之前,向我校提交《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见附件2)、获奖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荣誉称号证书原件及复印件等证明材料。在正式办理免试录取手续前,申请考生应正常参加我校的高职单招考试。
九、新生注册和复查
经我校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须在录取通知书注明的时间内到校报到,逾期未报到者,取消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将进行复查。对不符合报考条件,或有徇私舞弊、弄虚作假等行为的考生,取消其录取资格、入学资格或学籍。
十、其他事宜
(一)考生参加单独招生考试的交通、食宿自理。
(二)我校单独招生录取考生,与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录取新生享受同等待遇,不再参加普通高考和对口招生考试,也不能被其他高校录取。学生入学后不得转学。
本章程由学院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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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件:
1、《成都东软学院2021年单独招生报名表》
2、《四川省2021年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
2021年成都东软学院高职教育单独《四川省高职院校单独招生免试录取考生申请表》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