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在川北幼专开展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广教[2019]23 号)和《关于做好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广教函〔2021〕158 号)相关规定,我校2021 年继续开展广元市市属公费师范生定向培
养工作,培养计划132 名,培养专业为幼儿保育专业(中职阶段为幼儿保育,高职阶段为学前教育)。市属公费师范生在参加广元市中考的生源中按考生报考服务地志愿依据初中学业水平考试暨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市属公费师范生须与实施县(区)教育行政部门、培养学校三方签订协议,毕业后无条件到实施县(区)协议商定的乡村小学、幼儿园岗位从事教育教学工作不低于5 年。在协议服务期内不得提升学历,支持、鼓励公费师范生在职提升学历。市属公费师范生毕业时取得毕业证和相应教师资格证,毕业当年即到签约县区的乡村小学、幼儿园从事教育教学工作的,可按相关规定采取直接考核的方式招聘。各相关县区应使用空缺编制、自然减员空出的编制和岗位等为每一位公费师范生落实教师编制和岗位。市属公费师范生在协议服务期内因工作需要,可在县(区)域范围内的乡村小学、幼儿园之间流动,但不得流动到其它系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