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在公共课单科成绩不低于省考试院划定的低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 分的基础上,分专业按总成绩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如总分相同,则按单科顺序及分数从高到低排序,单科优先顺序为:专业科目一、专业科目二、英语、高等数学/大学语文。如有考生所有科目分数一致,且名次并列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
2. 退役士兵总体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3. 建档立卡考生录取程序与“普通应届毕业生”录取程序相同。
答案来源于:2021年亳州学院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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