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进档考生按“专业志愿清”原则录取。对每一院校志愿进档考生,根据考生的专业志愿、文化投档成绩,首先按第一专业志愿录取考生,第一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安排第二专业志愿,依此类推。若无法满足考生报考专业志愿,服从专业调剂者,参考文化总分、体检情况等,将其调剂到相应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者,则作退档处理。投档成绩相同时,若生源地规定了位次确定原则,优先录取位次高者;若未规定位次确定原则,文史类依次按语文、外语、数学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理工类依次按数学、外语、语文单科成绩排序确定位次,优先录取位次高者;各单科成绩均相同时,结合考生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等因素,择优录取。
对部分实行高考改革的省份,录取原则根据生源省份招生主管部门相关政策和要求执行。在上海等按照专业组进行投档的省(市)按“专业志愿清”的原则在同一专业组中安排专业。
答案来源于:2021年滨州学院普通高等教育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