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根据教育厅《转发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在普通高校继续开展第二学士学位教育的通知》文件精神,在学校本科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领导下,第二学士学位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开展招生工作。
2、学校纪检部门对整个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实施的全过程进行监督。
3、坚持第二学士学位招生工作操作过程的公开、透明,主动接受社会监督,选拔条件、选拔结果向社会公示。
4、报名毕业生档案将暂留原院系,待入学后转入第二学士学位所属院系,如中途放弃报考第二学士学位,其档案将寄回生源地。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包头医学院申请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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