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参加考试,如有虚报、隐瞒、伪造、涂改有关材料等欺诈手段取得单独招生报考资格的,学校将取消其报考资格。已被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2.考生在高职扩招考试招生中的违规行为,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等规定处理。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包头轻工职业技术学院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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