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受到记过及其以上处分者;
2、本学期有两门课程以上(含两门)考试不及格者;
3、本学期因工作不认真,被用人单位考核为“不合格”达到两次及以上者;
4、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而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
2021年宝鸡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家庭经济困难的学生有权申请勤工助学岗位。凡有以下情况之一者原则上不再安排勤工助学岗位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