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由学院自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小组集体决定录取结果。考试考生必须同时具有学业成绩和面试成绩才具备录取资格。免试考生须获得学院核发的《免试确认单》才具备录取资格。
按照“公平公正、综合评价、注重素质、择优录取”的原则,普通考生根据城镇户口和农村户口招生计划,按考生专业志愿分别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自主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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