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排序,遵循考生的志愿顺序依次择优录取。一次投档未完成计划的专业,根据情况重新征集考生志愿,录取方式相同。
2.非平行志愿投档的省、市采取志愿优先的录取方式,按照高考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择优录取。一志愿已完成计划的,不再接受二志愿考生;一志愿未完成计划的,接受二志愿考生并依次类推,直至完生计划;对志愿专业计划已满又不服从调剂的考生,予以退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政法职业学院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