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音乐学(音乐国际教育与传播)专业考生须参加学校组织的线上考试,初试为作品提交审核,复试为远程考评。初试满分为300 分、复试满分为450 分(作品唱奏400 分;
音乐基础能力测试50 分,包括视唱练耳和乐理),满分为750分。
类 别 |
考试 |
时间 |
考试形 式 |
内容 |
要求 |
系统 |
声乐类 |
初试 |
3 月 8 日 |
提交作 |
中国声乐作品一 |
钢 琴 伴 奏 或 清 |
小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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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7:00 |
品审核 |
首 |
唱;素颜或淡妆 |
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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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3 月 11 日 |
考生登考试系统查询初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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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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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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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3 月 12 日 |
远程考 |
1.现场演唱作品 |
钢 琴 伴 奏 或 清 |
远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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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一首(不可与初 |
唱;素颜或淡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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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重复);2.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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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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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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器乐类 |
初试 |
3 月 8 日 |
提交作 |
曲目两首(传统 |
不可带伴奏;素 |
小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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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00-17:00 |
品审核 |
曲目、近现代创 |
颜或淡妆 |
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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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曲目各一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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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3 月 11 日 |
考生登录考试系统查询初试结果,按要求进行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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手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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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缴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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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3 月 12 日 |
远程考 |
1.现场演奏作品 |
不可带伴奏;素 |
远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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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 |
一首(不可与初 |
颜或淡妆 |
面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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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重复);2.音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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系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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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础能力测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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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考生须知
①考试需要两台运行iOS 或安卓系统的手机,一台带摄像头和麦克风的台式机或笔记本电脑,具体网络和硬件要求见《音乐学专业报名初试系统学生操作手册》、《音乐学专业远程考评系统学生操作手册》。
②考生在演唱(演奏)前须按以下模板做口头介绍:评委老师好!我演唱(演奏)的曲目是声乐(器乐)作品《xxx》。
③初试合格的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登录报名系统,在报名系统内完成复试缴费,并在面试系统内签到。
④视频录制要求考生正面完整展现演唱(演奏)画面,不得遮挡缺失。考试全程采用双机位监考,应采用现场实时采集的声音和图像,不得编辑、替换或后期处理,不得使用美颜等任何可能影响现场音视频实时采集的软硬件。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语言大学艺术类本科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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