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院招生的专业均属于艺术类专业,考生需参加相应类别(如戏曲、曲艺、音乐、舞蹈、影视、美术等)的专业考试并取得专业合格方可报考;
2、在省级招办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相应类别专业考试(简称“省统考”)的省份,考生只需参加专业“省统考”,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获得“省统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学院在录取时专业成绩直接使用“省统考”专业成绩。各招生专业与省统考挂靠情况详见《2021年学院高职招生专业与各省统考挂靠情况汇总表》﹔
3、在省级招办未为本省考生统一组织专业“省统考”的省份,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校考”,获得“校考”专业合格的考生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
4、北京市报考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考生,需参加北京市美术“统考”。报考戏曲表演(戏曲舞美技术)专业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报考其他专业考生,取得学院组织的“校考”合格,或取得其他本科院校同专业“校考”合格均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的志愿。
5、山东省报考曲艺表演专业考生,需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报考舞台艺术设计与制作专业和舞蹈表演专业考生,需参加专业“省统考”。报考“省统考”未涉及的其他专业考生,不能参加学院组织的“校考”,获得其他本科院校同类别专业考试合格即可填报学院相应类别专业志愿;
6、上述规定如与考生所在省份教育主管部门终公布的艺术类高考政策有差异,以当地政策为准。
2021年北京戏曲艺术职业学院高职统招专业考试办法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