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面试期间,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将对面试与录取全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做到政策透明、程序公开、结果公正,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2. 实行复议制度。考生对面试和拟录取情况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提出复议申请,由其对异议进行核实,并给予考生答复。(具体按照北京物资学院2021 年第二学士学位拟录取情况公示中详列的办法执行)
3. 考生接待电话和纪检监察机构受理考生投诉的监督举报电话。
考生接待电话:010-89534409、010-89534469;纪委办公室(监察专员办公室综合室)监督举报电话:010-89534611。
2021年北京物资学院第二学士学位面试与录取工作监督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