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地方优师专项”的招生录取及后续相关工作严格按照教育部及陕西省教育厅相关规定执行。
2.招生录取工作由学校招生就业处负责,未委托其他任何单位或个人开展相关工作。
3.本简章由宝鸡文理学院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宝鸡文理学院地方优师专项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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