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已录取考生持录取通知书,按学校2021级本科新生报到的有关要求和规定的期限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在校学习期间档案关系转至学校。入学报到时,不能提供本科毕业证书及学士学位证书的,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未能在应报到日期截止后的两周内完成报到手续的,视为放弃入学资格。取消入学资格、放弃入学资格和中途退学的学生,学校依据上级主管部门规定办理回生源省(直辖市、自治区)相关手续。上级主管部门有特殊规定的,根据上级部门有关规定办理。
2.第二学士学位的教学组织和学生日常管理原则上由教务处与相关教学单位具体负责。
3.学生在学校规定修业年限内,完成培养方案规定内容,符合毕业要求的,准予毕业、授予毕业证书;经校学位评定委员会批准,符合学位授予条件者,学校颁发学位证书。毕业证书注明第二学士学位的专业名称、学习时间等内容;学位证书标识“第二学士学位”字样。在修业年限内达不到毕业要求的,不再延长学习时间,亦不实行留级制度,发结业证书;退学学生,发肄业证书或写实性学习证明。
4.第二学士学位毕业学生按当年应届生身份派遣并办理相关就业手续。学生如中途退学,对于以应届毕业生身份入学的,按退学当年应届本科毕业生身份派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石油化工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