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须参加2021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高考)、音乐类(音乐表演类)专业省统考。考生高考文化课成绩及专业省统考成绩,要求分别达到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划定的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同时高考英语单科成绩达到80分或以上。
录取时,按进档考生的专业成绩择优录取。若专业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课成绩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课成绩仍相同,按英语单科考试成绩择优录取。
我校在广东省、福建省、湖南省、安徽省、上海市及浙江省等6个省市均招收音乐表演(器乐)考生,招收器乐种类为:钢琴、小提琴、大提琴、中提琴、单簧管、双簧管、打击乐、小号、大号、圆号、萨克斯管、长笛、长号、吉他。
音乐表演(声乐)专业方向仅在广东省招生,培养方向为美声。
音乐表演专业招生要求详见《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2021年艺术类本科音乐表演专业招生简章》。第二十一条新高考改革省份选考科目要求:我校在北京、天津、上海、浙江、山东、海南、河北、辽宁、江苏、福建、湖北、湖南、广东、重庆等新高考改革省市的选考科目要求详见我校招生信息网或各省市招办官网。
在广东省,报考我校本科层次的考生,计入高考总成绩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选择性考试科目对应的3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合格性考试科目须合格。具体要求以广东省当年招生录取工作文件为准。
2021年北京师范大学-香港浸会大学联合国际学院夏季普通高考音乐表演专业录取原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