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中要求:考生应按招生单位要求如实填写学习情况和提供真实材料。要准确填写本人所受奖惩情况,特别是要如实填写在参加普通和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高等教育等国家教育考试过程中因违纪、作弊所受处罚情况。对弄虚作假者,将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严肃处理。
请广大考生,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名、信息确认、考试等过程中应强化诚信意识、规则意识和法律意识。
北京林业大学研究生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020年10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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