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分专业、分校内外招生计划录取原则如下:
1.考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公共外语成绩须达到北京市2021年高职升本科公共外语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36分(含)以上;
2.考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公共外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三门总成绩须达到95分(含),无单科0分或缺考科目;
3.按照考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三门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直至完成各专业招生计划。
(二)按照上述录取原则后,我校2021年高职升本科招生计划未完成,为给予更多考生继续深造的机会,继续在校外录取如下考生:
1.考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公共外语成绩须达到36分(含)以上;
2.考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的公共外语、基础课、专业基础课三门总成绩须达到95分(含),无单科0分或缺考科目;
3.按照考生(不含退役士兵考生)的三门成绩总和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考生原专业录取。
(三)退役士兵高职升本科考生的录取原则如下:
1.退役士兵考生的公共外语成绩须达到北京市2021年高职升本科公共外语课低录取控制分数线23分(含)以上;
2.退役士兵考生的三门总成绩在80分以上,无单科0分或缺考科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