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北京市公安局有关规定,京外本科新生自愿办理户口迁移。如需办理户口迁移,请携带当地公安机关开具的户口迁移证和相关材料,具体要求如下:
1. 户口迁移证中除曾用名一栏外,所有项目不得为空,印迹须清晰可辩,“籍贯”和“出生地”具体到市、县;空白条目需打印填充或加盖“以下空白”章;户口类别须注明“农业户口”、“非农业户口”或“本省市户口类别已取消”等相关字样。
2. 迁移证上姓名、身份证号及出生日期必须与身份证及高考报名信息完全一致。
3. 迁移证上盖当地派出所公章(公章必须清晰),不能出现错行、错列打印现象,迁移证上不得有涂改痕迹,凡出现涂改须加盖所属派出所户口专用章(更改章或其他公章等均不予认可)。
4. 入学报到当天将户口迁移证(用铅笔在左上角注明所属院所、专业、本人联系电话)、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1 份(右下角注明所属院所、专业、本人联系电话)交至保卫
处户籍管理窗口,由户籍管理员统一办理户口迁移(户口迁移证收取截止日期2021年9
月30日),逾期无法补办。
5. 入学时未交迁移户口相关材料的同学在学期间无法再申请迁移;户口迁至学校后在读期间无特殊原因(退学、转学除外)不得迁出。
6. 户口迁往地址如下:
学院 |
户口迁移地址 |
旅游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机器人学院、艺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 97 号 |
应用文理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土城西路 197 号 |
师范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安定门外外馆斜街5号 |
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
北京市朝阳区垡头西里三区 18 号 |
咨询电话:
010-64909314(旅游学院、城市轨道交通与物流学院、机器人学院、艺术学院、应用科技学院)
010-62004514(应用文理学院)
010-64216777(师范学院)
010-52072110(生物化学工程学院)
注意事项:
1. 户口落入学校集体户时间一般在入学第二年4 月份;
2. 户籍迁移期间无法参与需出示户口证明的购房、购车等事项、无法办理补办身份证、申请护照、银行卡、签证等相关事宜;
3. 户口迁入集体户后,在校就读期间无法更改本人姓名,农业户口自动转为永久性的非农业户口。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联合大学高职升本科新生入学须知
2021年北京联合大学高职升本科京外新生户口迁移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