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校在高水平艺术团招生过程中,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对选拔办法、标准、程序以及结果向社会公示,由学校纪检部门监督,同时接受社会监督。
(二)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进行培训、招生的相关活动,严禁与高水平艺术团招生挂钩的乱收费行为,严肃查处以欺骗、贿赂等不正当手段取得录取资格的行为。
(三)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申请。对在我校高水平艺术团招生中存在虚报或伪造、变造有关材料、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徇私舞弊行为的,一经查实,将取消考生的认定资格,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办将其行为列入高考诚信档案,同时,将上报我校上级主管部门进行相应处理;已经通过高考录取或取得学籍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或学籍。
(四)报到入学后,学校将对录取的高水平艺术团考生进行复测。对于复测不合格、入学前后两次测试成绩差异显著、体检不合格的考生,将组织专门调查。经查实属**、违规录取、冒名顶替入学等违规情况的,取消录取资格,不予学籍注册,并通报考生所在地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倒查追责。
(五)高水平艺术团学生在校期间须接受所在院系和艺术团双重管理,既要按本专业培养方案完成专业学习任务,也要认真履行参加排练和演出的义务,遵守学生艺术团各项规定。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招生简章
2021年北京科技大学高水平艺术团监督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