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上级及北京市疫情防控工作要求,保障广大考生安全健康,确保招生考试安全顺利,现提醒参加现场考核的考生须携带如下材料接受核验并接受体温检测:
1.准考证;
2.身份证;
3.入校当天的“北京健康宝”健康码(绿码有效);
4.有相关核酸检测资质机构出具的7日内有效核酸检测阴性结果证明(检测日期须在6月26日及以后,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7月1日上午提交);
5.《考生防疫安全承诺书》(见附件,落款日期为2021年7月1日,打印后本人签字有效,7月1日上午提交);
6.人身意外伤害保险证明材料(7月1日上午提交)。
上述材料现场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者,不得参加考试。
注:对于相关材料符合要求、但有发热或其他异常状况的考生,安排至考点内指定考场进行考试(依据防疫要求,考场条件与普通考场相比有所区别,请相关考生谅解)。考生须服从我校现场安排。考试期间考生须按要求佩戴口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