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
1.考生在提交纸质版申请材料时,请在《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首页“指导教师”处手写注明:“导师姓名(接受调剂)”或“导师姓名(不接受调剂)”。《个人陈述》无须填写研究方向。
2.纸质版申请材料信息必须与网上申请信息完全一致,不一致者视为无效报名。
3.本院只招收全日制博士研究生。
4.材料寄(送)要求:
(1)请将上述9项申请材料按顺序整理并用抽杆文件夹固定,装入档案袋内(其中1-8项为必须提供的材料)。请确认材料齐全后再寄(送)。
(2)在档案袋封面注明以下信息:考生姓名、电话号码、申请专业、申请导师。
(3)材料寄(送)地址:北京市海淀区颐和园路5号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廖凯原楼)125室,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收),电话:010-62751644。
(4)材料以寄达时间为准,不以邮戳为准,逾期寄达者视为无效报名。仅在网上报名,未寄(送)或未按时寄(送)材料者,或只寄(送)材料而未进行网上报名者,不予受理。
(5)为保证材料准时到达,仅接受EMS快递,并注明“博士申请材料”。申请材料一经收到,恕不退还。
(6)若因疫情防控原因,申请人无法在规定时间内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外语水平证明复印件、正式成绩单原件或专家推荐信,须由申请人本人在报名材料提交截止日期前向报考院系提交书面申请,详细说明不能按时提交的原因、预计可提交的时间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书面申请须随其他报名材料一同寄(送)。经本院招生工作小组审核并同意后,申请人须在本院复试之前补交材料(具体时间请关注本院复试通知),方可视为该项材料有效。材料不全者视为无效报名,不得参加复试。
2021年北京大学政府管理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证明学习或工作能力的其他材料,如获奖证书、专利等(如有请提供)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