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考信息在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对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考生经考试获得复试资格,复试名单公示后按以下要求提交材料(未注明项均一式两份):
1.《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看“关于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打印《报考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的公告”中的登录规则下载打印。网址:http://admission.***.cn。
2.个人陈述:登录北京大学研究生院网页→硕士招生,下载“北京大学2021年招收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个人陈述”。
3.大学本科成绩单原件。
4.本科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护士执业证书(或护士资格考试合格证明)复印件。
5.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
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
在复试时原件交护理学院;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资格审查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