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上材料必须真实,否则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报考材料按顺序左上角装订,并列出目录,分别装订成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材料中凡属原件部分(即签字或加盖公章部分)均订在一份中,其中第5项只订在复印件中。
在复试时原件交护理学院;另一份复印件面试时交面试小组。报考材料一经提交,恕不退还。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招生简章
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已完成的科研成果、其它获奖证书等(一份)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