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研究生招生办公室与学校有关部门全程监督各院系的研究生招生情况,及时公布院系接受考生申诉的途径和联系方式,并保证各级投诉、申诉渠道畅通,对有关问题按照规定及时处理。
2.申请人或考生须承诺学历、学位证书、个人及其他报考信息的真实性,存在学术道德、专业伦理、诚实守信等方面问题者,不论何时,一经查实,取消报考、录取等资格。
3.凡弄虚作假、违反考试纪律的考生,我校将不予录取并按教育部《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进行严肃处理。
4.若发现考生持伪造证件,我校将暂扣相关证件并及时通知公安机关。
5.严禁学校内部任何部门和工作人员、在校生举办或参与举办考研辅导活动,在校生不得举办或参与助考作弊、虚假宣传等涉考违规违法活动。违反规定的要追究有关部门和相关人员责任。
6.研究生招生相关人员如有直系亲属或者利害关系人报考当年研究生的情况,应主动申请回避。
7.医学部及相关招生学院以研招信息平台、网站、电话、电子邮件、短信等方式公开或发送给考生的相关信息、文件和消息,均视为送达,因考生个人疏忽等原因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非全日制护理硕士专业学位监督管理与违纪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