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报考条件的考生须按照招生简章和招生专业目录的要求在规定期限内向报考学院提交下列材料:
(1)《北京大学2021年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报考登记表》:网上报名并缴费成功后,可在报名网站下载报考登记表,打印后须在第2页和第3页上签署本人姓名;
(2)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毕业生报名时须提交所在培养单位研究生院或研究生部的证明信,入学前须补交学历和学位证书复印件,审核通过后方可报到注册;只有学位证书而无毕业证书者,报名时须提交硕士或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高学历学位证书在国(境)外院校获得者,报名时须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毕业(在读)院校的正式成绩单原件;
(5)硕士学位论文(应届硕士毕业生可提供学位论文摘要和论文目录等)、发表的学术论文以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
(6)个人陈述(含对报考学科专业的认识、拟定研究计划,3000字左右,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5项);
(7)两封专家推荐信(专家须为所报考学科专业领域内的副教授(含)以上或具有相当专业技术职称,模板下载网址:http://yjsy.***.cn/zslq/bgxzyjs/index.htm,【招生】第14项);
(8)英语水平证明复印件,复试时携带原件进行确认;
(9)报考临床医学/口腔医学博士专业学位研究生的往届毕业生需提供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复印件或相关证明;
(10)已签署定向培养、定向就业协议并尚在协议有效期内的,须如实填写报考信息并提供定向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11)报考学院要求的其他材料(详见报考学院招生细则,链接见附件)。
申请材料必须真实、可靠、完整。材料不真实者录取资格无效,相关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申请材料的寄送时间和地址请见各学院“申请-考核制”招生细则。细则链接见附件,链接将陆续更新。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博士研究生招生简章
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面向香港澳门台湾地区硕士博士学位研究生硕士生申请人请提交以下材料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