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各级各类医院、护理院的管理者、护理管理者等;
2.参与安宁疗护项目的心理、社会工作者、志愿服务机构主管;
3.各试点省地市卫生、老龄行政管理部门、相关协会中安宁疗护事业的管理者;
4.各试点地区医疗机构安宁疗护项目负责人,各医学院校从事安宁疗护的教学骨干。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安宁疗护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招生简章
2021年北京大学医学部安宁疗护能力提升高级研修班【招生对象】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