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我院通过教育部推免服务系统向拟接收的申请人发送待录取通知,申请人应在我院规定的时间内在网上确认是否接受待录取。若在规定时间内未确认,则视为放弃,我院有权撤销待录取。
2、2020年10月25日前完成拟录取名单网上公示。申请人可登录北京大学深圳研究生院招生网或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网查询拟录取公示名单。若有疑问,可于公示期内向院系提出。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大学信息工程学院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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