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习年限、毕业就业、奖助学金、学生住宿等按我校的规定执行。
2、我院只允许申请者报考1个志愿。博士生指导教师每年招生名额原则上为0—1人,择优录取。有关招生指导教师的情况可参阅我院网站有关招生导师的介绍。
3、各个环节的具体时间请及时关注外国语学院的网上通知,不另行通知。
4、对招生录取过程中出现的争议,申请人可向外国语学院博士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提出申诉;若仍有争议,可向北京大学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提出申诉。
5、若上级部门在2021年招生年度出台新的博士研究生招生政策,学院将做相应调整,并及时予以公告。
6、本说明由外国语学院负责解释。
2021年北京大学外国语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其它事项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