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审
教育学院组成专家小组根据申请人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根据初审结果及招生计划,择优确定进入考核的候选人。
.复试
进入复试后,申请人须提交身份证原件、学历学位证书原件以及外语水平证明原件等,供院系核查。持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
(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如院系对学历学位证书或外语水平证明等材料有疑问时,申请人须按照院系要求提交权威机构出具的认证报告。
考核采取笔试和面试相结合方式,内容主要包括: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外语水平、逻辑思维能力、创新能力,以及个人科研经历和研究计划等。
(1)笔试
按专业分类考试,时间及考试科目如下:
1)时间:2021年3月6日
考试科目:
高等教育学专业专业课科目:高等教育学综合
教育学原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学原理综合
教育经济与管理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经济与管理综合
教育技术学专业专业课科目:教育技术学综合
申请人笔试合格方可进入面试环节。笔试满分100分,笔试合格线请参看面试通知,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面试
时间:2021年3月下旬
面试时须向面试组作报告,内容包括个人科研经历和成果介绍、对拟从事研究的领域的了解和看法、本人拟进行的研究工作设想及理由等。面试满分100分,60分为及格,不及格者不予录取。
3.录取
笔试、面试各占总成绩的50%。按照总成绩排名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报经研究生院批准,公示10个工作日。
申请人的初审和复试成绩仅对本年度招生有效。未于本年度规定时间内参加初审、复试者,不得录取。被录取新生的入学资格只在当学年有效。
已录取的博士研究生,应在入学报到当日将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原件提供给录取院系进行核查,无学位证书者不予报到注册;持国(境)外学位证书者,还须同时提交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原件供核查。
4、考试时间、地点、笔试名单、面试名单等详细信息请参照北京大学教育学院主页通知,不再另行通知。
2021年北京大学教育学院申请考核制博士研究生选拔方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