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加试结果分为合格与不合格。
2.加试合格要求:语言素质、仪表体态、心理测试单项均合格,且总分合格。
3.同一专业不允许重复参加考试,重复参加者仅采用第一次成绩。
4.志愿在提前招生与统一招生中填报我校专业的考生均需参加本次加试,未参加加试或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5.加试结果请于7月10日12:00后访问北京城市学院招生网站查询。
答案来源于: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中招7年贯通招生加试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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