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以下类别考生须报考定向就业:
(1)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的考生;
(2)其他须保留单位工作关系并报考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3)所有报考非全日制硕士的考生。
2.报考定向就业的考生,需在复试时提交所在工作单位同意其报考的证明,并在录取后与学校和所在单位签订培养协议。学习期间,学生不得解除定向就业的委托关系,在任何情况下学校不负责学生毕业后的就业及派遣相关工作。
3.定向就业学生(含全日制与非全日制)在校期间不转人事和档案关系,毕业后回原单位工作。定向就业考生的学费标准按国家及学校的有关规定执行。
2021年北京城市学院哈工大硕士研究生关于报考定向就业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