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21年我校单招专业全部为省联考专业,录取时按各考试大类联考规定录取,具体规则详见各考试类牵头院校联考《实施方案》。
(2)录取时按考试类分类录取,对于进档考生,实行专业志愿优先原则,以考生文化成绩和职业技能测试成绩之和作为总成绩,按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总分相同时,依次比较语文、数学、专业基础成绩、职业技能适应性测试成绩,成绩高者优先录取。
(3)考生所报专业志愿不能满足时,若服从调剂,则按照填报志愿随机调剂到录取计划未满专业;不服从专业调剂,则退档参加二志愿征集。
(4)考生不能有缺考科目,文化水平考试、职业技能考试有一项缺考不予录取。
(5)严格按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划定的考试大类录取,在一志愿录取出现缺额时,按照河北省考试院的规定时间进行二志愿征集录取。录取结束后剩余计划,转入普通类计划。
(6)申请免试入学的考生参照省教育厅和省考试院有关规定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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