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做好我市2021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实施工作,根据《安徽省教育厅安徽省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安徽省财政厅关于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的实施意见》(皖教师〔2016〕7号)、《安徽省教育厅中共安徽省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安徽省财政厅安徽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继续实施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的通知》(皖教秘师〔2021〕34号)和《安徽省2021年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公告》相关要求,按照《蚌埠市2021年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公告》执行。7月26日上午12:00前,怀远县、五河县和淮上区的教育主管部门需将定向培养乡村教师计划面试合格名单、志愿表等表格报市教育招生考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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