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确定建议名单。面试结果公示无异议后,由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同级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在面试合格的中)考生中,根据本县区定向培养乡村教师招生计划,遵循提前批次考生志愿录取规则,按照中考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等额拟定本县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如因确定为签订协议建议名单的考生自动放弃等原因出现缺额,则按照上述办法进行递补。拟定建议名单报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
2.组织签订协议。经市教育、机构编制、财政、人社部门审核同意,各生源地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公布2021年确定签订协议的考生名单和签订协议的时间、地点,组织考生与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安徽省定向培养乡村教师协议书》(简称《协议书》,一式4份)。考生在签订《协议书》时如未满18周岁,须由考生及其法定监护人共同签订。考生在规定时间内未签订《协议书》的,视为自动放弃定向培养录取资格。考生与县区人民政府签订《协议书》后,由市教育行政部门汇总所辖县区签订的《协议书》,并于提前录取批次录取前将《协议书》统一寄送达定向培养院校。
2021年蚌埠市初中起点专科层次定向培养乡村教师签订协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