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对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考试工作全程监督。
2、学校对考生的报名材料进行全程复审,发现不合格者或造假者将随时取消其相关资格,已经入学的将按有关法律法规和《鞍山师范学院学籍管理规定》进行处理。
3、本简章内容如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当年关于第二学士学位招生规定不一致时,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规定为准。
4、学校联系方式
联系地址:鞍山师范学院招生就业指导处
学校网址:http://www.***.cn
招生网:http://zsw.***.cn/
联系电话:0412-2961701
附件:鞍山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报名表
答案来源于:2021年鞍山师范学院第二学士学位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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