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录取原则
1. 招生录取工作在安徽省教育厅领导下由我校组织实施。
2. 身体健康状况参照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
3. 对于参加笔试考生(含退役士兵):为确保生源质量,公共课成绩要达到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专业课单科成绩不低于50分。按考生总成绩(公共课总分+专业课总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录取过程中若出现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总成绩(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总成绩同分,则按专业课科目1、专业课科目2、公共课科目1、公共课科目2顺序依次比较单项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退役士兵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考生的50%。
4. 面试考生:面试成绩不得低于60分(总分100分)。根据技能大赛获奖免试生计划按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5. 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资格审查通过后直接录取。
6. 建档立卡贫困家庭毕业生:录取原则同参加笔试考生。
(二)招生计划的执行及调剂
1. 录取总人数按照安徽省教育厅下达的招生计划执行。
2. 校内分专业招生计划调剂
如某专业因生源不足未能完成计划,则将剩余计划增调至其他专业,增调原则依据各专业合格生源数占比等由学校统筹安排。
3. 我校不接收校外调剂。
(三)录取公示
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本科招生网公示后在规定时间上报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
新生持录取通知书、专科毕业证书等在我校规定的时间内报到入学。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庆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招生章程
2021年安庆师范大学普通专升本录取通知书发放和学生报到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