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学校将按照“阳光工程”的精神和要求,认真做好招生考试和录取等工作,严格保密制度,贯彻“分级管理、逐级负责”的原则。
(2)划定录取低控制分数线:由学院招生工作委员会根据高等职业教育对新生的基本素质要求,参照考生考试总成绩和招生计划数划定。
(3)对于在校期间获得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二、三等奖或自治区职业院校技能大赛的一、二等奖获得者,优先录取。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申请就读专业与获奖项目(或中职就读专业)相对应或相近的学生。
(4)对于获得自治区教育行政部门认可的职业技能大赛其他自治区级奖项的学生,在达到基本录取条件的情况下优先录取。
(5)被录取学生若书面声明放弃,后面的学生可依次递补。
(6)4月23日以前,学院公开考生成绩、考核合格标注、拟入选考生名单及入选专业和录取优惠分值、录取结果、违规处理结果等相关信息,公示无异议,学院将拟录取考生信息核查无误后上传自治区教育考试院“新疆高职单独招生考试服务平台”网址:(http://www.xjzk.gov.cn)
(7)2021年直升专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2021年普通高考和其他院校任何形式的录取。
2021年阿克苏职业技术学院直升专录取:在自治区教育考试院的领导下,按照“学院负责、招办监督、自我约束”的原则实施录取工作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