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招生院校须于2021年3月15日下班前将学校招生章程以PDF文件格式报送省考试院普通高校招生处。经省教育厅有关处室审核同意备案后的章程方可向社会公布。省考试院将在院官方网站上统一发布学校招生章程。
招生章程主要内容包括:高校全称,校址(分校、校区等须注明),层次,办学类型(如普通或高校、公办或民办高校或独立学院、高等专科学校或高等职业技术学校等),招生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身体健康状况要求,职业适应性测试、职业技能测试大纲,院校测试实施办法,录取规则,学费标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及有关程序,颁发学历证书的学校名称及证书种类,联系电话和网址,以及其他须知等。学校法定代表人应对学校招生章程及有关宣传材料的真实性负责。
学校还应当在招生章程中明确表述并承诺:本校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公布学校举报电话等举报投诉方式,并公布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2021年安徽省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考试招生章程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