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进行确认录取,一经确认,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为上网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二)分类考试招生录取的考生入学后与普通高考录取的考生享受同等待遇,并同时进行体检和资格复查;学费、住宿费按照省物价局核定的标准收取。
(三)考生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的各种违规行为,将按相关规定,上报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
(四)我院积极采取奖助措施,建立完善的学生资助体系,对品学兼优学生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分类予以资助,不让任何一个被录取的新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
(五)招生监督: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我院将依法追究其责任。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实名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学院纪检部门对分类考试招生实施全程监督,同时接受广大考生及社会监督,举报电话0551-63617062。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审计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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