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高职院校要以全省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为基础,结合不同类型考生的职业适应性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全面考察学生的综合素质,并根据不同生源、不同考核方式以及不同专业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特点,分类设置录取条件、制定录取办法。
1.严格执行技能拔尖人才免试入学条件。根据《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职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文件精神,对于以下情形之一的,经省教育厅核实资格、高职院校考核公示后,可免试录取。
(1)获得由教育部主办或联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奖项或者省教育厅主办或联办的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的中职学校应届毕业生;
(2)具有高级工或技师资格(或相当职业资格)、获得县级劳动模范先进个人称号的在职在岗中职学校毕业生。
2.继续实施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招收退役士兵计划不纳入学校计划模型基数,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3.继续实施高职(高专)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确定部分办学水平较高、培养质量好的高职院校,安排适合技术技能人才培养的专业,单列招生计划、单独录取,招收我省革命老区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家庭的学生,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4.继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在我省开设临床医学、中医学的高职院校中遴选部分办学条件好、人才培养水平高的院校,在分类考试招生中采取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录取的方式定向委托培养乡村医生。具体办法按照《关于印发在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中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三年行动计划方案的通知》(皖卫科教发〔2020]1号)执行。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通知
2021年安徽省高职院校分类考试进一步改革完善多元评价方式和选拔机制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