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口招生实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选拔方式;分类考试招生实行“文化素质测试+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评价方式。
(一)考试科目
报考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的考生均须参加统一组织的文化素质测试。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组织命题,包括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内容。卷面分值为300分,其中语文、数学每科120分,英语60分。采取合卷笔试的方式进行考试。《安徽省普通高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对口招生文化素质测试考试纲要》见附件6。
对口招生考生文化课合格者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科目及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分类考试考生文化素质测试合格者,普通高中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中职毕业考生参加招生院校组织的职业技能测试。测试的要求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二)测试时间
考试科目 |
考试时间 |
备注 |
文化素质测试 |
4月17日上午 9:00—11:30 |
语文、数学、英语合卷 |
院校测试 |
4月24日至4月30日 |
具体时间见各招生院校招生章程 |
(三)考试地点
文化素质测试由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安排在当地国家教育考试标准化考点;
招生院校组织的考试、测试方式、地点等要求见招生院校招生章程,招生院校不得在校园之外组织现场考试。根据疫情防控要求,在确保公平公正的前提下,院校测试原则上采取在线考试(测试)、在线面试等考试组织形式。
(四)考试组织
文化素质测试由省考试院统一编排考场,各市、县(市、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负责组织实施。考试实施及相关考务工作严格按《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考务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0〕13号)有关规定和附件4执行。各考区、考点要设立网上视频巡查工作组,全程监督考区内所有考场监考员履职和考场等情况,发现问题及时通知整改。
院校组织的考试、测试由各招生院校负责组织实施。招生院校要严密考试全程监管,严格按照国家秘密级事项要求命题制卷、运送保管,要严格按招生章程公布的考试(测试)标准和办法,在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规范组织考试(测试),不得流于形式、走过场。考务组织要规范有序,对试卷保管、考试、测试等环节实行全程音视频监控,考试(测试)完成后应及时将有关纸质材料归档备查并按规定保存6个月、音视频材料归档备查妥善保存至成绩公布后一年。
(五)试卷的印制、运送、保密、保管工作
文化素质测试作为国家教育考试省级统一考试,其试题及答案在考试启用前为机密级。
省考试院按照有关保密规定指定厂家印制试卷。4月15日各市招生考试机构到省考试院指定地点领取试卷。运送、保密和保管工作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院校组织的考试、测试,其试题及答案在考试启用前为秘密级,相关印制、运送、保管等环节工作也要按照普通高考要求执行。
(六)考试违规处理程序和办法
分类考试和对口招生是普通高考的重要组成部分。各招生院校、各级招生考试机构和考点要严格规范执行考试纪律。对在考试中违规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将严格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和教育部有关文件规定处理;涉嫌违法的,移送司法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等追究其法律责任。
各招生院校、考点须认真履行考试违规处理的规范流程,填写《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违规考生统计表》、《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考生违规事实记录表》和《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违规情况告知书》(见附件1、2、3),并同时通过省考试院违规处理平台上报相关材料。
(七)技能拔尖人才免试招生录取
具体办法按照《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执行。
(八)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
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九)高职(高专)院校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专项计划
具体办法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单设批次、单独录取,招生院校应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十)实施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
乡村医生定向委托培养计划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划线、单独填报志愿、单独录取。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卫生健康委相关文件执行。
2021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有关工作要求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