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工作在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指导下,由蚌埠学院组织实施,执行《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关于印发<安徽省2021年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招生和应用型本科高校面向中职毕业生对口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的通知>(皖招考(2021)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33号)、《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等文件规定。
1.录取控制线
省教育招生考试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统一划定文化素质测试合格分数线;蚌埠学院根据招生计划、考生数和考试成绩等因素,划定我校职业技能测试(或职业适应性测试)合格分数线。
2.录取规则
线上合格考生录取遵循“志愿优先”的原则。即根据考生的第一专业志愿,按照考生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第一专业志愿无法满足,则根据第二专业志愿按照文化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依此类推,进行后续专业志愿录取。当考生所填报的专业志愿均无法满足时,若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由学校调剂到有空余计划的专业,若未填报专业服从志愿,则作退档处理。录取时,若文化素质测试成绩相同,则按照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3.退役士兵单独招生录取
具体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退役士兵暂行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6) 3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4.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录取
具体办法参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2019年安徽省高等职业院校分类考试单独招收革命老区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办法>的通知》(皖教办(2019)3号)执行,实行计划单列、单独录取,做到志愿优先、专业优先、应录尽录。
5.录取确认
(1)学校预录取:2021年4月28日,我校招生网公示预录取考生信息。
(2)考生录取确认:
参加分类考试被预录取的考生须在5月12日-13日登录网站
gkbm.***进行录取确认。被多所院校预录取的考生只能选择一所院校确认录取,一 经确认, 任何人不得更改。已被预录取但在规定时间内未网上确认的考生视为放弃录取资格。
放弃录取资格和未被录取的考生,可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考试。确认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省第一轻工业学校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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