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对体育专项测试合格,报考我校并经我校认定及按照规定程序公示无异议的高水平运动员,在高考录取中按如下原则执行:
C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二级),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游泳项目统测考试且成绩良好者,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予以录取。
B类:具有国家二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二级),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游泳项目统测考试且成绩优秀者,考生高考成绩(含政策加分)达到生源地本科第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的65%,予以录取,按政策要求不超过计划总数30%。
A类:具有国家一级运动员及以上证书(含一级),通过国家体育总局足球、游泳项目统测考试且成绩突出者,考生须参加国家体育总局统一组织的运动训练专业单独招生文化课考试,通过后予以录取。考试具体要求以教育部有关文件为准。按政策要求不超过计划总数20%。
(二)实行高考录取改革,取消文理一本线、二本线的省市,及实行综合改革的省市,按照各省市相关规定执行。
(三)学校将依据政策要求,将符合我校高水平运动队条件的合格考生名单将在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将考生名单上报省级招生主管部门及教育部备案,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进行公示。公示过程中如发现有违纪行为的,则按规定取消合格资格,且不递补。公示时间为五个工作日。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农业大学高水平运动队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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