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学期末和第三学期末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学生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执行。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联系电话:0551—65786603邮箱:zsb@***.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农业大学本科招生章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