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转专业政策:学校实施宽松的转专业政策,学生入学后第
一学期末和第三学期末可申请转专业(专升本、艺术类、中外合作和高水平运动队招生专业学生除外),具体事宜按学校当年转专业文件执行。
十、以上内容如有变动,以教育部、各省级招生主管部门新文件为准。
十一、本章程由安徽农业大学招生就业处负责解释。
地址:安徽省合肥市长江西路130号 邮编:230036联系电话:0551—65786603邮箱:zsb@***.cn
3、主辅修政策:学校实行学分制教学管理制度,学生修满规定学分,成绩合格的可提前一年毕业。学校实行主辅修制,鼓励学生辅修本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学生修满规定课程学分后,学校颁发相应专业的辅修学位证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