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分类考试招生工作在上级教育行政主管部门统一领导和指导下,由学院分类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实施。
2、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主动接受教育行政主管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学院纪检监察部门对考试招生录取工作进行全程监督,并按照“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做到报名条件公开,选拔程序公开,录取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公开。分类考试招生工作中有直系亲属参加考试的专家和工作人员实行回避制度,不得从事命题、考核和监考工作。
3、根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教育部令第41号)有关规定,对在分类考试招生考试中有违规行为的考生及工作人员予以处理,并及时上报省教育厅备案。
4、我院严格执行国家招生政策,坚决杜绝任何形式的有偿招生,不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考试招生工作。以学校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中介机构或个人,本校将依法追究其责任。同时,学院举报电话:0551-66011875,举报邮箱:ahanjw@***;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举报电话:0551-63609561,举报信箱:jiancha@ahedu.gov.cn。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分类考试招生章程
2021年安徽粮食工程职业学院分类招生监督与违纪处理类似问题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