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普通笔试录取
符合安徽省考试院划定的公共课考试合格分数线。根据专升本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总成绩相同,按照先比较公共课成绩,再比较专业课成绩的规则,按照专业计划数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若公共课成绩再次相同时,则依次比较公共课中的英语、高等数学科目成绩,若成绩仍相同,则再依次比较专业课一和专业课二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如出现若干名考生所有课程分数一致,且名次为录取考生后一名,则按照考生提供的高职(专科)期间学业考试成绩作为录取参考。录取总分下限为200分且单科成绩不能为零分。
2.“退役士兵”录取
(1)获奖“退役士兵”录取。入伍期间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高职(专科)应届或往届毕业生通过资格审查、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做好高校学生参军入伍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5]3号)及《关于做好大中专等学校学生应征入伍工作的通知》(皖征〔2020〕7号)规定执行。
(2)未获奖“退役士兵”录取。
未荣立三等功以上奖励的“退役士兵”录取与普通笔试录取程序相同,录取比例不低于符合条件报考我校退役士兵人数的50%,且不低于学校总体录取率。
3.技能大赛获奖录取
获得安徽省教育厅等部门联合主办的全省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一等奖或教育部等部委联合主办的全国职业院校技能大赛三等奖及以上的高职(专科)应届毕业生经学校资格审查、通过学校组织的面试考核,公示一周无异议者免试优先录取。录取办法按照《安徽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安徽省职业院校升学考试改革试点方案(试行)的通知》(皖招办[2014]2号)有关政策执行。面试未通过的考生,可继续参加笔试。
答案来源于:2021年安徽理工大学专升本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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